56万买事故二手车 法院两次判卖方无责(2)_汽车快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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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6万买事故二手车 法院两次判卖方无责(2)

2019-05-23 09:58作者:WB01

  “希望这次教训能给大家提个醒。”雷启富表示,根据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,二手车经营者即使明知所出卖的车辆为事故车、水淹车或者火烧车等任何重大瑕疵,其从法律上讲也没有告知义务,应该完全由消费者来进行审查,消费者不仅要对车辆的外观进行审查,而且还要对车辆可能存在的所有隐性瑕疵进行审查。

  雷启富还表示,以后消费者在购买二手车时,不能轻信他人的承诺,尽量请专业人员陪同,并且很有必要进行鉴定,在确保没有隐性瑕疵后才可放心购买。

  重庆晨报·上游新闻记者 曲鸿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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