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者巧立名目、推诿扯皮…汽车消费维权难在哪?(2)
2019-04-18 09:58作者:WB01
中国消费者协会认为,经营者作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第一责任人,应当高度重视消费者意见,正视消费者合理诉求,切实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,妥善解决消费纠纷。交付产品6个月内发现瑕疵的,经营者还负有举证责任。拖延推诿不仅要受到法律严惩,更会失去消费者信任。同时,汽车销售金融服务等应明码标价,杜绝强制交易等违法行为。
同时,中国消费者协会还建议,汽车行业组织应强化行业自律和内部约束,重视和听取消费者意见,及时修改完善汽车行业的相关规则,加强服务监督、数据监控、风险管理,消除对消费者权利的不当限制,推动建立行业信用约束机制,将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经营者列入黑名单,实现有效行业治理。
“接下来,对于重大、典型侵害汽车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,中消协将综合运用调查、约谈、反映、建议、揭露批评、诉讼、信用公示等方式,切实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,有力遏制经营者的不法行为。”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董祝礼表示。(本报北京4月17日电)



